通知公告
7月2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针对下一步特别是下半年国际形势和环境变化,要在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同时,统筹推进通关便利化, 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措施。
近年来,通过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国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比2017年压缩60%、80%以上。会议确定,针对下一步特别是下半年国际形势和环境变化,要在做好口岸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推进通关便利化,保持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
会议从三方面部署多项措施:
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扩大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和进口货物“船边直提”试点。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度,今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支持海外仓建设,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做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贸易便利化措施的衔接。
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落实口岸收费清单公示制度,清单之外不得收费。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标准。
进一步加强口岸综合服务。提升航空口岸分拨时效。对水运转铁路运输货物,探索实行“车船直取”模式。提高国际物流供给能力。
“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我国外贸发展仍然面临不少挑战。此次会议亮出了多项务实举措,将进一步为外贸企业省下时间、省下费用,促进跨境贸易更快捷、更通畅,助力稳外贸,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 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进一步优化外贸发展环境,继续推动降低外贸企业营商成本,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国际物流畅通。
具体措施包括:
1.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2021年底前,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受理,逐步实现监管证件电子签发、自助打印。推行“互联网+稽核查”,2021年底前实现网上送达法律文书、提交资料、视频磋商及在线核验等,提高稽核查工作效率。
2.复制推广“一站式阳光价格”服务模式,推动船公司、口岸经营单位等规范简化收费项目,明确收费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高海运口岸收费透明度。推动建立海运口岸收费成本调查和监审制度。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1年底前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
3.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实现集团内企业间保税料件及设备自由流转,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通知》还明确,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以签署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契机,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更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引领作用,在制度型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维护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此外,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的信贷、保险等支持。推动发展海外仓,加快相关标准与国际先进对标,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新建一批海外仓,研究制定海外仓建设、运营等方面标准,更好服务外贸企业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