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海宁依托社会共治模式稳步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宁”建设工作
海宁认真贯彻落实“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精神,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与行业组织的作用,从四个方面着手稳步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宁”建设工作。一、以市政府文件作为推进纲要。海宁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
海宁认真贯彻落实“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精神,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与行业组织的作用,从四个方面着手稳步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宁”建设工作。
一、以市政府文件作为推进纲要。海宁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在海宁”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文件明确以把海宁打造成为“浙江放心消费标杆城市”“长三角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促进放心消费的机制,扎实营造良好放心消费环境。
二、以专题培训会作为推进指导。组织商贸流通域领龙头企业召开放心消费示范商店、联合海宁电商协会组织40余家电商企业召开放心消费示范网店两次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放心消费示范店的网络申报工作。目前已有24家网店、24家商店完成申报工作,已完成既定目标的50%。
三、以集体义工组织作为推进基地。由于本次申报的评价工作通过社会力量进行推动,着重以消费者评价、中介机构评估、社会公众评议、新闻媒体监督等等手段推进,借此契机在商贸联合会、电子商务协会成立集体义工组织,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参与放心商店与网店的消费体验工作,让社会监督的渠道进一步畅通。
四、以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推进平台。通过该会议制度统一组织和督促指导落实“放心消费在海宁”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政策措施的落实,通过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放心消费在海宁”行动,合力打响“放心消费在海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