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从2013年底立项,经历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审议及修改、历时近五年,《电子商务法》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18年即将过去,2019年无疑是电商的一个新的纪元,电商法也将付诸于实施阶段。为深入了解《电子商务法》基调,学习具体法律条款,帮助企业解决与自身发展戚戚相关的电商法律主要问题,11月30日下午,海宁市商务局特别举办《电子商务法》解读专场讲座活动。
海宁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贸促会副会长姚志铭先生为本次活动致辞。近年来,海宁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电商换市”战略部署,将“产业电商”列入全市要素改革的内容,进一步理顺电子商务管理工作机制,依托皮革、经编、家纺三大产业优势,积极推动跨境电商、产业电商、农产品电商等业态发展,大力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1-10月全市实现网络零售总额478.52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2%,嘉兴市排名第一,全省排名第七。《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和实施,将更好地规范电子商务秩序,将对海宁市电子商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张延来律师受邀现场讲解《电子商务法》要点解读与具体适用。《电子商务法》以促进发展、维护权益、规范秩序为指导思想,以促进发展、消除障碍,政府干预最小化,技术中立、鼓励创新,维护交易安全,社会共治为立法原则,对平台、经营者及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这三大主体进行调整规范。张律师围绕工商登记、网店征税、平台责任、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物流跨境、避风港制度、消费者权益等八大核心要点,并结合具体案例一一详细解读。现场互动良好,企业从中获益。
海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代表介绍中心总体运营情况。中心承担“政府、网商、厂商、平台”等各方的资源以及需求的相互转化,围绕特色主题“闪电”沙龙活动、组织企业统一特装“海宁馆”亮相电子商务博览会、承办“交流融通、合作共赢”资源对接会、举办“时尚之都 梦想之秀”全国网络模特大赛等四大品牌活动,从政府监管支持和市场优化配置等方面促进海宁市区域电商生态健康发展。
后续我们将继续关注《电子商务法》实施阶段的具体细则的出台与解读,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和平台,普及法制精神,切实做好推动《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应用工作。